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7月4日府教社字第1110245596號函辦理。
二、交通事故件數近6成發生在路口,未依規定讓車為主要肇因之一,顯示民眾對於路口上不同行向車輛間的用路優先順序關係,尚非清晰了解,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為讓民眾能知悉相關交通法規,製作「路口交會 誰先誰後」1款懶人包。
三、附件:「路口交會、誰先誰後宣導海報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