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6月29日府新傳字第1110242847號函辦理。
二、宣導標語如下: (一)111年1-4月與110年同期道路交通事故比較,死亡人數增加18人,受傷人數減少89人,遠離大型車,才能確保自身安全,彰化縣政府關心您。 (二)騎乘電動自行車請依號誌行駛。 (三)車輛路口慢看停,行人路口停看聽。 (四)注意車前狀況,請勿疲勞駕駛。
三、宣導圖:「111年4月交通事故死傷情形」、「111年4月鄉鎮市交通事故統計表」及「彰化縣111年4月份事故與違規熱點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