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111年度本縣兒童及少年保護輔導實務工作坊輔導人員在職訓18小時研習培訓實施計畫辦理。 二、為培訓本縣學校輔導人員具備兒童少年保護宣導之能力,協助加強學校教師對兒童及少年保護、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之敏銳度、辨識能力及責任通報觀念,爰辦理本計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