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35325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衛生福利部本次公告內容須修正重點如下: |
(一) | 以下室外空間,可暫免佩戴口罩: |
1、 |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(如:田間、魚塭、山林)工作。 |
2、 | 於山林(含森林遊樂區)、海濱活動。 |
3、 | 上述場合應隨身攜帶口罩,於人潮聚集或與他人共同工作、活動等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場合,仍應佩戴。 |
(二) | 全國宗教祭祀場所將有條件開放進香團、中元普渡福宴、平安宴、流水席等宗教活動,並刪除固定座位,採梅花座之限制。 |
(三) | 全國休閒娛樂場所將新增有條件開放桌遊場所、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(MTV)、視聽歌唱場所(含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)、遊藝場所、電子遊戲場、資訊休閒場所、麻將休閒館。 |
(四) | 刪除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/茶等社交互動及超商以工作人員服務方式販售茶葉蛋、關東煮等熱食之限制。 |